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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交12万房租却被员工截留一半,出于个人安全考虑要求退租被拒

2023-02-27| 发布者: 浦江新媒体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浙江杭州吕女士租了一套165平米的房子,月租金2万元,吕女士在租赁公司中介员工章某的“忽悠”下没有把12万元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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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杭州吕女士租了一套165平米的房子,月租金2万元,吕女士在租赁公司中介员工章某的“忽悠”下没有把12万元租金和4万元的押金打给租赁公司,而是交给了章某。章某没有交给公司,还有权限打开吕女士的房门。公司发现后,同意让吕女士租完剩下的2个月,但是吕女士出于安全考虑,要求退租并让中介公司返还2个月的租金和4万元押金。

【叶律说法】

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吕女士为了帮助中介员工章某掩盖真相,竟然合伙欺骗租赁公司,没想到最终反倒掉进了中介员工的圈套之中。

从法律角度来看,吕女士要求退租并返还租金押金的主张能否成立呢?

吕女士要求退租,实际上是不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。这就要看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了。

如果合同约定吕女士作为承租人,在合同期内不能随意终止合同,那么吕女士就无权要求退租,只能继续租住,等租赁期满后要求返还押金。

如果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吕女士不能随意终止合同,那么吕女士作为承租人,把房屋租金支付给了中介员工个人,没有向租赁公司按时足额支付房屋租金,构成了违约,仍然无权要求终止履行租赁合同。

如果经过租赁公司的催促,吕女士在宽限期内仍然没有支付租金,租赁公司可以解除合同。

如何认定租赁公司员工章某的行为呢?根据法律规定,他在法律上要承担什么责任呢?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了职务侵占罪,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章某作为中介公司员工,与吕女士接触较多,并利用自己的工作身份取得了吕女士的信任,把吕女士交来的房租骗到自己手中,并私自独吞,没有上交给公司,将本属于公司的房屋租金据为己有,实际上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益,涉嫌职务侵占罪。

包括吕女士在内,章某一共骗取了50多万元租金,数额特别巨大,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不过,出于人情考虑,公司决定帮吕女士将房子转租出去,对于章某也没有选择报警,而是和章某签了一张欠条,先由公司买单赔付给客户,后期章某还给他们。

这里也要提醒大家,在签合同、交钱的时候,一定要看准合同内容和细节,尤其是交钱的时候,要打给对公账户,不要转给个人,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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